一、戲劇節(中華民國)
戲劇節,源於對日抗戰期間人民因戰爭生活苦不堪言,致使戲劇工作者團結起來,鼓勵軍心、振奮民心,義務擔任宣傳抗敵責任,且免費巡迴演出愛國劇碼,不僅激勵軍人士氣,也給與在大後方百姓得到精神上的慰藉。
民國廿六年(西元1937年),這群戲劇工作者於武漢成立「中華全國戲劇界抗敵協會」,且於翌年秋天,訂定每年的國慶日為「中國戲劇節」,舉辦第一屆戲劇節慶祝活動,受到熱烈的迴響,後民國卅二年(西元1943年)改為每年3月2日為「戲劇節」。
國民政府為肯定這群抗戰期間付出心力的社會戲劇工作者,且鼓勵國人效法他們對社會民心鼓舞的積極態度,故於民國卅三年(西元1944年),由教育部和社會部共同核定,明文規定將每年的2月15日訂為「戲劇節」。
二、清光緒廿九年12月30日(西元1904年2月15日):「華興會」成立
華興會,為清朝末年革命組織之一,成立於清光緒廿九年12月30日(西元1904年2月15日),清光緒卅一年6月28日(西元1905年7月30日)與興中會合併為同盟會。
清光緒廿九年(西元1903年),沙俄向清朝提出7項要求,企圖侵佔中國東北地區,留日學生遂於神田錦輝館召開學生大會,4月29日,決定組織拒俄義勇隊,推陸軍士官學校藍天蔚為隊長,成員有黃興、楊守仁、陳天華等,但後在清朝壓力下,日本政府勒令解散。
清光緒廿九年9月16日(西元1903年11月4日),黃興借慶祝卅壽辰(虛歲),變賣自家莊園36畝土地,邀請章士釗、彭淵恂、劉揆一、柳大任及其侄柳剛、宋教仁、周震霖、徐佛蘇、胡瑛、翁鞏、秦毓鎏等12人,於長沙坡子街附近保甲局巷彭淵恂家集會,商議籌設革命團體,會中決定以「興辦礦業」為名,對外聲稱成立「華興公司」,入會者均稱入股,「股票」即會員證,並以「同心撲滿、當面算清」為口號,隱含「撲滅滿清」之意;清光緒廿九年12月30日(西元1904年2月15日),華興會在長沙龍璋的西園寓所正式成立,黃興任會長,宋教仁、劉揆一為副會長,確定「雄踞一省,與各省紛起」為戰略方針,以「驅逐韃虜,復興中華」為革命口號。
華興會部分領導人(前排左1黃興、2未知、3胡瑛、4宋教仁、5柳揚谷;後排左1章士釗、2未知、3程家檉、4劉揆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