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日昭和五年(民國19年,西元1930年)10月27日:「霧社事件」爆發

霧社事件,為日昭和五年(民國19年,西元1930年)10月27日發生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原住民抗暴事件;因不滿日本當局長期以來苛虐暴政,由賽德克族馬赫坡頭目莫那‧魯道率領各部落而聯合起事,於霧社公學校運動會上襲殺日本人,事發後立即遭總督府調集軍警,以飛機、山炮、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,參與行動各部族幾遭滅族,數百原住民於寧死不屈下集體自縊,餘生者被強制遷至川中島(今清流部落)。

自日昭和四年(民國17年,西元1928)至昭和六年(民國19年,西元1930)間,日方為進行霧社城鎮與林業資源開發,先後9次動員霧社群、道澤群原住民進行工程,頻繁的「奉公」影響原住民自身的農獵時程與收獲,更甚有發放薪資不實的傳聞,積蓄當地原住民不滿情緒。

而引爆導火線,為日昭和五年(民國19年,西元1930年) 10月7日「敬酒風波」:依日本警方紀錄,當時馬赫坡社正舉行婚宴,適逢駐警吉村克己巡查與同僚路過,頭目莫那魯道長子達多‧莫那想向吉村敬酒,卻被吉村以「討厭那不潔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絕,要將被握住的手甩開」為由拒絕,並以警棍敲打達多‧莫那敬酒的手,因而引發鬥毆,造成吉村負傷;事後,頭目莫那魯道親自率眾攜酒往吉村處謝罪,吉村不肯接受道歉並呈報上級,族人因新仇舊恨外,終而決定起事。

經多日秘密聯絡與串連,最後獲得賽德克族霧社群(即德奇達雅群)之馬赫坡社(Mhebu)、塔羅灣社(Truwan)、波阿崙社(Boarung)、斯庫社(Suku)、荷戈社(Gungu)及羅多夫社(Drodux)等6部落的支持,共計參與人數計1,236人(其中具戰鬥力青壯年男性僅約300餘人);起事於10月27,為紀念乙未戰爭期間死於臺灣的北白川宮能久親王,而舉行臺灣神社祭,而於霧社公學校舉行聯合運動會,襲殺日本人,舉行大出草

事件爆發,臺灣總督石塚英藏下令,緊急由臺灣守備隊鎌田彌彥少將擔任總司令,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,於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,並調派臺北州臺中州臺南州花蓮港廳駐軍及警察編隊往埔里、霧社前進,期間並以山炮發射疑似「糜爛性毒氣彈」(路易斯毒氣彈)之瓦斯彈,及由飛機投擲白磷燃燒彈等,對原住民進行攻擊;同時,利用「以夷制夷」策略,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,利用週邊存有嫌隙之道澤、土魯閣、萬大、馬力巴、白狗諸族群,組成「味方蕃」襲擊隊,協助日人軍警部隊作戰。

事件結束後統計:抗日6部落族人原計1,236名,後死於刀槍者85名、被飛機轟炸死者137名、砲彈炸死34名、被「味方蕃」襲擊隊獵首級者87名、自縊身亡者296名、俘虜者265名,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投降

 

 

中立者為莫那魯道

 

 

霧社事件發生地,現為臺灣電力公司 萬大發電廠第二辦公室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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